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审批办理
信息来源于:务川在线 发布时间:2013/3/6
一、政策依据
《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负伤、致残、死亡待遇的处理意见》(黔人福[1989]3号)
二、承办科室
养老工作股。
三、申报材料
1.相关疾病证明材料。
2.相关手续。
四、办理程序
1.申请人向受理人递交申报材料。
2.受理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,同意受理的,转入下一程序,不同意受理的,由受理人告之申请人不受理的原因(或向申请人指出需补齐材料)。
3.受理人经过审核,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。
五、办结时限
60天。
《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负伤、致残、死亡待遇的处理意见》(黔人福[1989]3号)
二、承办科室
养老工作股。
三、申报材料
1.相关疾病证明材料。
2.相关手续。
四、办理程序
1.申请人向受理人递交申报材料。
2.受理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,同意受理的,转入下一程序,不同意受理的,由受理人告之申请人不受理的原因(或向申请人指出需补齐材料)。
3.受理人经过审核,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。
五、办结时限
60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