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期限届满申请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
信息来源于:务川在线 发布时间:2013/3/6
办理事项:经营期限届满申请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
承办单位:务川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所
联系电话:5621262
项目类型:行政许可
负 责 人:付建林
收费标准:无
承诺时限:14日
办事程序:
经营期限届满,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的,应当在届满前60日提出申请。原许可机关应当依据本章有关规定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。予以许可的,重新办理有关手续。
办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
申报材料:
客运经营者在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后申请延续经营,符合下列条件的,应当予以优先许可:
(一)经营者符合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规定的;
(二)经营者在经营该客运班线过程中,无特大运输安全责任事故;
(三)经营者在经营该客运班线过程中,无情节恶劣的服务质量事件;
(四)经营者在经营该客运班线过程中,无严重违规经营行为;
(五)按规定履行了普遍服务的义务。
承办单位:务川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所
联系电话:5621262
项目类型:行政许可
负 责 人:付建林
收费标准:无
承诺时限:14日
办事程序:
经营期限届满,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的,应当在届满前60日提出申请。原许可机关应当依据本章有关规定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。予以许可的,重新办理有关手续。
办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
申报材料:
客运经营者在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后申请延续经营,符合下列条件的,应当予以优先许可:
(一)经营者符合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规定的;
(二)经营者在经营该客运班线过程中,无特大运输安全责任事故;
(三)经营者在经营该客运班线过程中,无情节恶劣的服务质量事件;
(四)经营者在经营该客运班线过程中,无严重违规经营行为;
(五)按规定履行了普遍服务的义务。